日前赫斯特旗下 Road & Track 报道了对奔驰自动驾驶系统 Drive Pilot 高级开发经理 Gregor Kugelmann 的采访,后者在采访中提到“……如果启用 Drive Pilot,你将不再对汽车承担责任,如果行驶过程中汽车发生碰撞,那是奔驰的问题,不是驾驶员的问题”。
一直以来,相比自动驾驶在技术上还需要更多时间,自动驾驶在伦理上的问题似乎更难解决。属于这个范畴的问题之一,比如当驾驶员开启了自动驾驶功能后,如果出了事,应该算是车的问题,还是驾驶员的问题。
早在 2016 年,被认为是首例无人驾驶致死车祸案在美国发生,在车祸中身亡的驾驶员是开着一辆特斯拉 Model S,并打开了 Autopilot 功能,车辆在强烈的阳光下没能判定前方的白色货车而导致事故发生,随后德国等国开始禁止特斯拉以“自动驾驶”来进行宣传。
而在 2019 年 12 月 29 日,同样是一辆开着 Autopilot 的 Model S 在南加州和一辆本田思域相撞,导致思域车上两名乘客当场死亡,随后加州检察官指控 Model S 驾驶员过失杀人,这成为这一类事件的一个代表。
相比特斯拉只是一直说 Autopilot“还不算完全自动驾驶系统”,或者强调是“自动辅助驾驶”之类的字眼来规避法律风险,这次奔驰方面的表态的确是对自己的技术充满信心的体现,同时这也让自动驾驶的伦理问题或许有了解决的可能——那就是厂商来负全责。
虽然即便厂商有这样的承诺,现实中还需要面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是否认定的问题(这次采访是以美国为背景,实际上美国各个州的法律及联邦法律在一些条款上都各有不同),但这无疑还是迈出了一大步。
不过这还只是援引个人的采访内容,奔驰官方的说明仍然还是之前的版本,即要求即便开着 Drive Pilot,驾驶员也能随时接管车辆,如果出现驾驶员睡着等不具备驾驶能力的情况,Drive Pilot 会确保车辆停止行驶并发出报警。
而即便是奔驰来承担责任,目前使用 Drive Pilot 的场景和条件也相对苛刻,目前配备 Drive Pilot 的是部分 S 级和 EQS 车型,它们会在特定的高速路上以低于 40 英里/小时(约 65 公里/小时,在德国是低于 60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这是 Drive Pilot 可负责的范围。
去年年底德国批准了 Drive Pilot 的使用,这让奔驰成为首个实现 L3 级自动驾驶的车企(特斯拉仍然是 L2),这意味着开启 Drive Pilot 后驾驶员的确是可以玩手机或者干别的——但仍然需要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这主要是封闭的高速公路,Drive Pilot 已经绘制了这些道路情况,目前在德国已有超过 13100 公里的高速公路支持 Drive Pilot 行驶。
而在美国其实是刚刚开始,这次采访中 Gregor Kugelmann 表示奔驰的目标是今年内在加州和内华达州的高速公路上实现对 Drive Pilot 的支持,随后会继续覆盖到其它州。
也就是说,虽然 Gregor Kugelmann 的表态的确很不错,但实际情况仍然完全在可控的范围(出事的概率不太高,且真正出事的后果也不会太大),这主要还是让消费者对奔驰的技术放心。
同时这也只是解决了自动驾驶的伦理问题的其中一个问题,更深一层的问题仍然还在:如果自动驾驶时面对生命安全级别的风险,自动驾驶系统应该是优先保驾驶员,还是优先保车辆可能伤害到的外部的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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