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 7 次修正提请审议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吴诗源 // 2018年6月20日 18:42

6 月 19 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涉及到所有人的直接利益,自然也引来了无数人的关注。这是从 1980 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以来的第 7 次修正,上一次还是 2011 年 6 月的时候。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全通过,但从趋势上基本也是发展的大势。我们来简单梳理一下调整的情况,你可以看看对于你自己现在和未来发展来说,是扣得多了还是少了。

简单的说,这次修改是准备要把起征点从现在的 3500 元提高到 5000 元,同时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的说法,现有的 7 个征税级别里面,低税率的部分进一步扩大,覆盖更大的收入范围,高税率部分的 30%、35% 和 45% 三档的级距不变。总之,理论上这是一个明确的、全面的减税措施。

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里面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其实估计绝大多数同学是不清楚扣税是怎么扣的,过去没搞清楚,未来应该也不一定会搞清楚。不过没关系,你看个大概就是了,这里我们也只是提两个你可以注意的地方。

1. 这次的调整,新增了一个“专项附加扣除”,这是第一次增加的。里面包括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在计算收入所得的时候,除了原来扣除五险一金(严格意义上是“三险一金”: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公积金)和商业保险外,现在还需要扣除这个“专项附加扣除”的部分——如果完整的申报个税的话,要交税的部分确实在进一步减少

2. 同时按这次的调整,各种收入都会合并征税——不只是工资的部分,包括奖金、酬劳乃至其它各种收入都在这个范围,包括特别提到的“稿酬所得”。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些兼职,在公司以外有其它收入,包括在公司本身的基本工资外还有其它项目上的收入,之后都会一并征税。

这意味着什么呢,举两个例子。很多公司为了避税会少申报员工月薪,社保也按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缴纳,之后(包括现在国税和地税合并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了)包括税务、社保在内数据共享,这方面操作的空间就没了,按个人实际到手月薪进行社保缴纳和个税申报会成为常态;另外,有的公司按基本工资和提成或者奖金来给员工开工资,奖金部分原本是不报税的,帮员工避了税,之后这部分也跑不掉了。

包括在本身的公司之外兼了其它活儿,或者自己写个公众号挣点小钱的,逐渐也会一并纳入到申报个税的范畴。

一个不是很精准的概括:如果你的工资本身就低于起征点,那没有影响;如果只拿公司这一份收入,税负是降低了,但如果公司为了帮员工避税而在申报时隐瞒了真实收入,那么之后社保缴纳和总体报税都会增加;而如果你在公司之外赚钱的渠道还有很多,税负总体是增加的。

严格意义上说,国家这次的调整是正规化了,按照最终个人收入来计算税收而不是按过去靠公司做帐,有点类似美国人报税的方式(在很多的解读里面,也被认为这次是“借鉴了国际经验”)。不过这对于大家来说会有个明显的习惯的过程,一些过去大家习以为常的“合理避税”(或者所谓的“灰色地带”)的空间在逐渐减少。

目前具体的执行细节还没有放出,如果修正审议顺利通过,执行的时间也有待公布。

2018.6.22 20:55 更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没有提请这次会议表决,还会继续修改后再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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